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骅辉公司项目监理部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4-11-12 11:45:00
一、检查考核组织:
1、根据公司项目监理部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规范现场项目监理部的行为,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公司不定期考核由工程部和总工办组织实施;定期检查由公司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负责本办法的考核工作。成员由公司各部门人员及各项目部、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定期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年度综合考核为年终考核和结合平时考核的平均分。
二、考核检查的依据:
1、《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法规、规定;
2、公司制定的《项目部管理规定》、《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等公司规章制度。
三、奖惩规定:
1、公司定期、不定期对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检查,检查考核情况采用考核检查打分和下达考核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项目监理部应按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年终考核成绩突出的项目监理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2、考核金的规定:
1)公司自行经营项目按项目监理部目标责任制费用的20%作为考核金;
2)公司合作经营项目按项目监理合同监理费总金额的10%作为考核金(即履约保证金)。
3、全年考核得分分档进行奖惩规定:
      1) 在90分以上(含90分)按目标责任制协议兑现考核金;并给予一次性奖金5000元;
      2) 90~80分(含80分)按目标责任制协议兑现考核金;
      3) 80—70分(含70分)按目标责任制协议兑现80%考核金。
      4) 70分—60分按目标责任制协议兑现50%考核金,
      5) 60分以下按目标责任制协议扣除考核金;取消项目管理资格。
4、每月5日前监理部应向业主和公司上报监理月报,对不及时上报的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5、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业务手册、验收备案资料应于质量监督站备案之日起30日内交公司工程部。未按期移交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暂停办理项目费用结算手续。
6、在公司职能部门的各类检查中,对提出的各种有关质量、安全、监理资料等问题,监理部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者,公司视情节罚款500~1000元/次。
   7、项目监理部,如确因公司原因致使在公司和上级检查中被处罚的,被考核人可以向工程部或总工申诉。
8、不按公司管理制度报送监理部工作文件、资料;不按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工作。经公司职能部门提出,不按要求整改的,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9、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受到业主或有关部门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进行约谈问责,对项目监理部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10、对存在问题整改达不到要求,不能继续履行管理职责的项目部,公司将终止项目目标责任书,收回项目管理权;
11、项目部总监(负责人)不按要求接受和配合检查的500元/次罚款;
12、在公司职能部门的各类检查中,项目监理部人员和资格不符合经公司审查批准备案的机构人员的处以200元/人.次罚款
13、不按公司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处以200元/人.次罚款;
14、本项目监理部考核办法,按每次检查考核结果兑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进行最终考核结算兑现。
15、工程创优奖励
1)凡获得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及标准化工地的项目监理部,奖励5,000元;
2)凡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的项目监理部,奖励20,000元;
3)凡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项目监理部,奖励50,000元。
4)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员发现重大图纸错误、设计不合理处,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业主节约投资、工期提前、获得建设单位奖励的,奖励额度的50%予以嘉奖。
三其它
1、项目监理部考核评分均参照本办法附表执行。
2、本考核办法自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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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骅辉公司项目监理部考核办法